商標注冊被駁回可能由多種原因造成,以下是一些主要原因:
1. 他人已先申請注冊
在先申請原則:商標局在審核商標時,會檢索數(shù)據(jù)庫中是否已有相同或類似的商標申請。如果同一商標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被多人提起注冊申請,商標局會根據(jù)“在先申請”原則,駁回后提出申請的企業(yè)或個人的申請。
侵犯在先權利:如果申請注冊商標時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姓名權、肖像權等在先權利,商標也會被駁回。
2. 商標近似
近似商標的定義:兩個商標在文字字形、讀音、含義、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整體結構、立體形狀、顏色組合等方面近似,容易令公眾產(chǎn)生誤認或混淆的,一般會被認定為近似商標。
常見情況:在商標取名和商標設計時,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有傍名牌的想法,則有很大的可能被認定為近似商標而被駁回。
3. 違反商標法規(guī)定
缺乏顯著性:商標使用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缺乏顯著特征,不便于識別,這樣的商標會被駁回。
夸大宣傳:商標帶有夸張性宣傳,可能誤導消費者,也會被駁回。
不良影響:商標可能因具有不良影響而被駁回,例如涉及政治、宗教、種族等敏感內(nèi)容。
4. 其他原因
申請文件不齊全或不符合規(guī)定:如果提交的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不齊全或不符合商標局的規(guī)定,也會導致商標被駁回。
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注冊:對于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局也會予以駁回。
應對措施
商標查詢:在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前,進行商標查詢以了解是否有相同或類似的商標已被注冊或申請。
謹慎設計商標:避免模仿其他品牌,確保商標具有獨特性和顯著性。
了解商標法規(guī)定:在申請注冊商標前,了解并遵守商標法的相關規(guī)定。
及時申請復審:如果商標被駁回,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
總之,商標注冊被駁回的原因多種多樣,申請人在提交申請前應進行充分的了解和準備,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