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保護范圍是品牌保護中的重要內容,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一、普通商標保護范圍
禁止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不能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該注冊商標,或者使用與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
禁止用作廠商名稱:注冊商標不能被他人用作其廠商的名稱。
二、馳名商標保護范圍
全面保護:所有產品都不能使用已注冊的馳名商標,或者與該馳名商標近似的商標。即便該馳名商標未在中國注冊,其保護范圍也及于在類似的產品上不得使用類似的標志。
三、注冊商標保護的具體規(guī)定
保護以核準注冊的商標為限:不能擅自改變注冊商標,如果自行改變的商標與核準注冊的商標導致與注冊商標產生明顯區(qū)別,且同時又標明注冊標記,將構成冒充注冊商標;如果改變了商標導致商標與其他人的注冊商標近似甚至相同的,還會構成侵犯他人商標權。
保護以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注冊商標時核準在哪些商品上使用該商標,在日后的使用中不能超過這個范圍。如果超出核定商品范圍使用注冊商標,將構成冒充注冊商標,還可能會構成侵犯他人商標權的行為,會被依法處以行政處罰,甚至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四、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綜上所述,商標權的保護范圍涵蓋了多個方面,旨在確保商標注冊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在實際操作中,企業(yè)和個人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避免侵犯他人的商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