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要遵循的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 誠實信用原則:商標使用人在申請注冊和使用商標時,應當意圖誠實、善意、講信用,不得侵害他人與社會的利益,并應對其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也應通過商標管理,制止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2. 自愿注冊與強制注冊相結合原則:商標使用人是否將其使用的商標申請注冊,主要取決于其自愿。然而,我國也規(guī)定了在極少數商品上使用的商標必須實行強制注冊,如煙草制品。在自愿注冊原則下,商標注冊人對注冊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而未注冊的商標,雖然也可以在生產服務中使用,但使用人不享有商標專用權,不受法律保護,也無權禁止他人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標(馳名商標除外)。
3. 申請在先原則:如果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申請注冊的是相同或相似的商標,那么申請在先的商標申請人可以獲得商標專用權,而后申請的商標則會被駁回。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商標法遵守申請在先原則,但如果是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且有一定名氣的商標,該商標也是不予核準注冊的。如果是同一天申請的商標,初步審定并公告的是使用在先的商標;如果是同日使用或者是從未使用的,則由商標申請人抽簽決定。
4. 顯著性原則:商標應具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不得使用通用名稱或缺乏顯著性的標志作為商標注冊。這是為了確保商標能夠發(fā)揮其區(qū)分同一商品或服務的經營者的基本作用,方便消費者選擇心儀的產品。
5. 禁止搶注原則:商標法規(guī)定,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在使用并且有一定名氣的商標,也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這有助于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此外,在使用商標時,還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 商標圖樣的一致性:商標標識應與核準注冊的商標標識一致,只能按比例放大縮小,不得自行改變商標的文字、圖形和顏色。
2. 使用范圍的限定:注冊商標使用的范圍僅限于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如果需要在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同一商標,應另行提出商標注冊申請。
3. 注冊標記的規(guī)范使用:注冊商標有權標明注冊標記(如“注冊商標”或“?”),但只能在經商標局正式核準注冊的商標圖樣上使用。如果商標已經過期或未經注冊,則不得使用注冊標記。
綜上所述,商標使用應遵循誠實信用、自愿注冊與強制注冊相結合、申請在先、顯著性、禁止搶注等原則,并注意商標圖樣的一致性、使用范圍的限定以及注冊標記的規(guī)范使用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