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可以登記備案。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是指軟件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件登記機構辦理登記,軟件登記機構發(fā)放的登記證明文件是登記事項的初步證明。以下是對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備案的詳細解釋:
一、登記機構
國家版權局主管全國軟件著作權登記管理工作,并認定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為軟件登記機構。經國家版權局批準,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可以在地方設立軟件登記辦事機構。
二、登記對象
申請登記的軟件應是獨立開發(fā)的,或者經原著作權人許可對原有軟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進的軟件。合作開發(fā)的軟件進行著作權登記的,可以由全體著作權人協商確定一名著作權人作為代表辦理;著作權人協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權人均可在不損害其他著作權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請登記,但應當注明其他著作權人。
三、登記材料
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時,應當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 按要求填寫的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2. 軟件的鑒別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檔的鑒別材料,這些材料應當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種文檔前、后各連續(xù)30頁組成(如果整個程序和文檔不到60頁,則提交整個源程序和文檔)。除特定情況外,程序每頁不少于50行,文檔每頁不少于30行;
3. 相關的證明文件,如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身份證明,有著作權歸屬書面合同或者項目任務書的應當提交合同或者項目任務書,經原軟件著作權人許可而開發(fā)的軟件應當提交原著作權人的許可證明等。
四、登記流程
1. 申請人登錄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官網的著作權登記系統,在線填寫申請并上傳相關材料;
2. 申請人或代理人將申請確認簽章頁在線打印并簽章后,按要求上傳其掃描件(PDF格式);
3. 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自受理日起60日內審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請,如果申請符合相關規(guī)定,則予以登記并發(fā)給相應的登記證書,同時予以公告。
五、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可以自己辦理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登記;
2. 申請人應當將所提交的申請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補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內容的一致;
3. 辦理登記過程中的各類通知(如補正通知書等)將通過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官網用戶中心以站內信方式通知申請人或代理人;
4. 登記證書遺失或損壞的,可申請補發(fā)或換發(fā)。
綜上所述,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可以進行登記備案,以明確權利歸屬并加強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