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撤三復審的時間周期通常涉及多個階段,以下是對該過程的詳細解析:
商標撤三復審的時間要求
1. 復審申請期限:當事人對商標局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撤銷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1. 復審申請期限:當事人對商標局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撤銷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2. 評審委員會決定期限: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復審申請之日起**9個月內**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
2. 評審委員會決定期限: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復審申請之日起9個月內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
2. 評審委員會決定期限: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復審申請之日起9個月內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
商標撤三復審的流程
1. 準備材料:申請人需要準備商標撤三復審申請書、商標證、營業(yè)執(zhí)照、商標使用情況證明等材料,以備提交申請時使用。
2. 提交申請:申請人需要將準備好的材料提交給商標評審委員會(商評委),并按照商評委的要求繳納相關費用。
3. 審核申請:商評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進行審核,如果申請符合要求,商評委會將申請?zhí)峤唤o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專家進行評審。
4. 專家評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會組織專家對商標撤三復審申請進行評審,并根據(jù)評審結果作出決定。
5. 通知結果:商評委會向申請人發(fā)出評審結果通知。如果評審結果有利于申請人,商評委會作出撤銷原撤銷決定的裁定;如果評審結果不利于申請人,商評委會維持商標局的撤銷決定。
后續(xù)行動
如果注冊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綜上所述,商標撤三復審的時間周期通常至少為9個月(從提交復審申請到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并可能因特殊情況而延長3個月。因此,申請人需要耐心等待,并密切關注復審進展。同時,為了提高復審成功率,申請人應盡可能提供全面、有效的證據(jù)來支持自己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