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許可備案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驟:
一、準備申請書件
1.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需要提交一份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申請書中應明確許可人、被許可人、許可商標、許可期限、許可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范圍等關鍵信息。
2. 身份證明文件:
* 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能夠證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如身份證等。
* 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加蓋申請人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的復印件。
3.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副本:提交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副本,或者經(jīng)過公證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復印件。合同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許可使用的商標、商品或服務范圍、使用期限、使用方式、費用支付等。
4. 中文譯本:如果合同文字使用外文,應同時附送相應的中文譯本。
5. 商標代理委托書(如委托代理機構):如果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備案,還需要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明確委托事項和權限。
二、提交申請書件
1. 選擇辦理方式:
* 可以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提交申請書件。
* 也可以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提交申請書件。
2. 窗口提交:如果選擇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需要在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并在打碼窗口打印收文條形碼。
三、繳納備案規(guī)費
在提交申請書件后,需要在交費窗口繳納備案規(guī)費。根據(jù)商標局的規(guī)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的規(guī)費一般為數(shù)百元人民幣(具體金額可能隨時間變化,請查閱商標局最新規(guī)定)。如果委托代理機構辦理,還需要向代理機構支付代理費。
四、等待審核與領取通知書
1. 審核:商標局會對提交的申請書件進行審核,確保所有材料齊備并符合規(guī)定。
2. 領取通知書:如果審核通過,商標局會以郵寄方式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通知書發(fā)給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如果審核不通過,商標局會通知申請人補正材料或說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五、注意事項
1. 許可人資格:許可人必須是注冊商標所有人,被許可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2. 許可范圍:許可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范圍不得超出商標注冊證上核定使用的范圍。
3. 再許可:如果雙方約定了被許可人可以許可第三人使用的內(nèi)容,或者許可人向被許可人單獨出具了允許再許可的授權書,被許可人可以再許可第三人使用許可人的注冊商標。再許可合同備案程序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程序相同。
4. 合同效力:依法訂立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一旦按照約定時間和條件生效,即對合同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是否備案,對合同本身法律效力并無影響。但如果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明確約定把合同經(jīng)商標局備案作為生效條件,則未備案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區(qū)和商標局的規(guī)定而有所不同。在辦理商標許可備案前,建議咨詢當?shù)厣虡司只驅I(yè)代理機構以獲取準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