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的申請是一個相對復雜但系統(tǒng)的過程,以下是詳細的申請步驟:
一、準備申請材料
1. 發(fā)明專利請求書: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表示請求授予專利權的愿望。
2. 發(fā)明專利的權利要求書:確定專利權保護的技術特征。
3. 發(fā)明專利的說明書及其摘要:解釋發(fā)明專利的技術特征及具體實施方案等。說明書應當對發(fā)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4. 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包括申請人的名稱、詳細地址、電話、郵編等信息。如果申請人為單位,需要提供單位蓋章和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如果申請人為個人,需要提供個人簽字和身份證復印件。
二、技術交底與專利檢索
1. 技術交底書:詳細描述技術方案,注意保密性和可實現性。
2. 專利檢索:在申請前進行專利檢索,以初步確認申請內容在中文專利中的新穎性,并防止在國內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檢索范圍包括中國的專利及外國人向中國申請的專利并且公開或公告的。
三、提交申請與繳納費用
1. 提交申請:將準備好的申請材料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的電子端口或其他指定方式提交。
2. 繳納申請費:在提交申請后,需要按照通知書的要求及時繳納申請費。發(fā)明專利的申請費為950元(含印刷費50元)。如果申請費有減緩的情況,可以按照減緩比例交納。
四、專利審查
1. 初審:國家專利局對遞交的申請文件進行初步審查,合格后發(fā)出初審合格通知書。申請人需要在取“初審合格通知書”時或自申請日算起3年內向專利局繳納審查費,審查費全費2500元,如享受減緩待遇的,則按減緩比例交納。
2. 實質審查:在初審合格后,國家專利局會對申請進行實質審查,主要審查發(fā)明的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和實用性(即專利的三性)。審查員可能會發(fā)出審查意見通知書,要求申請人答辯。申請人需要積極回應審查意見或補正通知,進行答辯。
五、復審與授權
1. 復審:如果對專利局作出的駁回專利申請決定或不授予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申請人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復審委請求復審。
2. 授權:如果申請通過審查,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授予專利權,并發(fā)出專利證書。此時,申請人需要繳納登記費和年費。
六、注意事項
1. 費用減緩:向國家專利局繳納的申請費、審查費、授權后頭三年的年費(包括發(fā)明專利申請被授予專利權之前,自第三年度起應當繳納的維持費)等費用,可以申請減緩。一個申請人的減緩85%、兩個以上(含兩人)申請的或由一個單位申請的減緩70%,兩個單位申請的不予減緩。
2. 時間限制:在申請專利的過程中,需要注意各種費用的繳納期限和審查答復期限。過期未繳費或未答復的,可能會導致專利申請被視為撤回。
3. 保密性:在申請前和申請過程中,要注意保護技術方案的保密性,避免技術泄露。
綜上所述,發(fā)明專利的申請需要經過準備材料、技術交底與檢索、提交申請與繳納費用、專利審查、復審與授權等多個步驟。在申請過程中,需要注意各種細節(jié)和期限,以確保申請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