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清水表賬單。交房之前,買家要詢問賣家是否已付清水費,同時別忘了保留交房日上個月份已繳納的水費賬單收據。
二、告知電表狀況。 在房屋交接驗收時, 買家必須親自查驗電表有否移動、 改裝、 線路走向是否正常等, 同時保留交房日上個月份已繳納的電費賬單收據。
三、協(xié)助燃氣過戶。按照燃氣公司的規(guī)定,買賣雙方必須憑《房屋買賣合同》且已寫明本房價已包含燃氣設施費以及雙方的身份證、賣家在交房日前一個月已繳納的燃氣費賬單,一起到燃氣部門辦理過戶手續(xù)。 對于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清的,燃氣部門可能將拒絕辦理。
四、簽訂新的物業(yè)供暖協(xié)議。有供暖的城市要注意與物業(yè)簽訂新的物業(yè)供暖協(xié)議,以免影響來年供暖。
五、結清電話費。購房者可以讓原房主將電話移走,然后另外申請安裝電話。如確因電話線路或號源緊張而非要賣家的不可,那么在交房前就要和賣家 一起到電信部門辦截止到交房日的結算賬單,一并結清后,再辦理過戶手續(xù)。
六、協(xié)助有線電視過戶。在房屋交接時買家可要求賣家提交交房日上月的有線電視費收據憑證,以及有線電視憑證。買家憑上述兩樣資料和新的房地產權證,即可辦理過戶手續(xù)。
七、結算維修基金。按照相關規(guī)定,住宅轉讓時,維修基金賬戶中剩余部分的款額是不予退還的,其中賣家繳納的剩余部分,由物業(yè)管理企業(yè)提供證明,憑《住宅維修基金結算交割單》可向買家收取,同時維修基金的所有人更名為買家。
八、附屬設施。一般來講,買方在交房時都會對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修及附贈家電、家具等事項進行驗收,其中比較容易 被忽視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墻面滲水等問題。
九、遷移戶口。買賣二手房,除房屋交接和權利轉移以外,賣家的戶口沒有及時遷出,是發(fā)生糾紛多的因素之一,也是易危及到買家利益的一種糾紛。因此,買家在房屋交接日前一天可到相關部門查閱賣家的戶口是否已經遷出。如果賣家戶口要在交房后才可遷出,則買家一定要與賣家就此問題約定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