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人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專有使用權:商標注冊人有權在其注冊商標核準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該商標,在相關的商業(yè)活動中使用該商標。這是商標注冊人最基本的權利,也是商標權的核心。未經(jīng)商標注冊人的許可,任何人不得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2. 獨占權: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占權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擅自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這保證了商標注冊人在市場上的獨特地位和競爭優(yōu)勢。
3. 許可使用權:商標注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形式,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這允許商標注冊人在保持對商標所有權的同時,通過許可他人使用商標來獲得經(jīng)濟利益。
4. 禁止權:對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擅自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商標注冊人有權予以制止。這有助于維護商標注冊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商標被侵權。
5. 商標處分權:商標注冊人有權按照自己的意志以許可、轉(zhuǎn)讓、出質(zhì)和投資等方式處置其注冊商標。例如,商標注冊人有權通過法定程序?qū)⑵渥陨虡擞袃敾蛘邿o償轉(zhuǎn)讓給他人,或者將其注冊商標作為無形資產(chǎn)進行投資。
6. 設立抵押權:商標注冊人有權在經(jīng)營活動中以其注冊商標設立抵押。這允許商標注冊人利用商標權作為融資手段,獲取資金支持。
7. 續(xù)展權:商標續(xù)展權是指商標所有權人向商標局申請延長商標保護期限的權利。根據(jù)我國《商標法》的規(guī)定,如果商標專用權人希望在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繼續(xù)使用注冊商標,可以在商標專用權有效期屆滿前申請續(xù)展。
8. 繼承權:商標作為無形財產(chǎn),可以依照財產(chǎn)繼承順序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這保證了商標注冊人的權益在其去世后能夠得到保護。
綜上所述,商標注冊人享有的權利是全方位的,既包括了對商標的基本使用權,也包括了對其商標的處分、保護等權利。這些權利共同構(gòu)成了商標注冊人的合法權益,有助于維護商標注冊人在市場上的競爭地位和合法權益。